按照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华阴市委高度重视启动迅速,部署有力,通过四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首轮巡察成果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巡察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大人员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在人员配备上,严格标准,优中选强。首轮四个巡察组组长分别由市卫计局党委书记、市委督查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担任。副组长由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担任。每组设1名联络员,由市委巡察办干部担任。同时,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信访局等部门抽调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均衡配备到4个巡察组。在各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巡察人员政治站位和“四个意识”。对全体巡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的思路,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坚持政治巡察原则,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并将巡察范围向基层延伸,突出“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下一步还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首轮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317人次,进行问卷调查469人次,接待群众来电27件、来信47件、来访99人(次),查阅相关资料2000余份,巡察的震慑、遏制作用充分显现。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提升巡察效果。坚持“边巡察、边移交、边查处、边整改”原则,对共性问题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个性问题快办快交、快查快结。市纪委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实现与纪律审查的无缝对接,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警示一批。例如,巡察过程中,发现有村党支部书记不仅领取村干部工资,而且领取误工补贴现象;还发现有村委会主任违规发放福利现象。此类问题线索巡察组向市纪委移交后,市纪委立即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市委巡察办研究制定了发现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以问题倒逼整改、以整改强化落实,确保移交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首轮巡察,共发现“三大问题”69个,“六项纪律”方面问题94个,移交问题线索143件。截至目前,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6人,移交司法1人,其余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