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下发《民主评议学校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和《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 分别就全省学校、医疗机构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等五个阶段进行。
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的范围是:省内所有高等院校、公办(包括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执行收费和招生政策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情况等。中小学校评议重点是贯彻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等情况。对高等院校问卷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风活动的范围是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也纳入评议范围。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医德医风建设、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办事公开、就医环境、宣传教育、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情况。按照评议结果对名次靠前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评议名次比较靠后的医疗机构作表态发言。对评议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纪依法认真查处。
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重点,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警示训诫防线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纠风办)